今年以来,昌吉州纪委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持续用力、步步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昌吉州制定印发《2017年昌吉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指导各县市及州直部门单位制定“四张清单”,并通过签订责任书、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和廉政谈话等方式,将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州党委率先垂范、带头履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常抓常议。今年以来,州党委常委会、政府党组会、反腐败领导小组累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2次。各级纪检部门既积极协助党委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又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形成了权责明晰、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责任链条。
完善考核细则和考核评价机制,采取日常抽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查的方式,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施动态管理、过程监督。健全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反腐倡廉建设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基层党委书记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落实责任制情况等机制,层层传导责任。建立州四套班子、法检两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定人定点联系、提示、通报机制,实现了对“两个责任”的常提醒、勤指导。。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全州共问责“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63个,给予党政纪处分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