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化学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
地点:乌鲁木齐市长江路9号 邮编:830000 电话:(0991)5811926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自治区石油、化工行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
(二)研究提出发展自治区石油化工行业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行业规范、规章和技术标准;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平等竞争秩序;研究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
(三)掌握、分析自治区石油化工行业生产动态,汇集、分析和发布行业经济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有关的自治区石油化工行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四)指导直属国有石油化工企事业改革和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自治区国有石油化工企业扭亏解困、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
(五)归口办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务。
(六)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自治区石油化工行办设4个职能处。
(一)综合处
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等行政事务;负责管理机关国有资产;根据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的授权,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二)规划发展处
研究拟定自治区石油化工行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研究提出石油化学工业的行业法规,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平等竞争秩序;掌握分析行业生产动态,研究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有关的石油化工工业投资项目给予指导并提出意见。
(三)行业管理处(自治区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发展石油化工工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自治区行业规范、规章和技术标准;汇集、分析和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归口办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务;组织有关的石油化工工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协作;指导行业协会、学会和研究会工作。
(四)企事业改革处
指导直属国有石油化工企事业改革和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自治区石油化工国有企业扭亏解困、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按规定设机关党总支,接受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