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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位于亚欧大陆中部,地处中国西北边陲,总面积166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六分之一;国内与西藏、青海、甘肃等省区相邻,周边依次与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等8个国家接壤;陆地边境线长达5600多公里,占全国陆地边境线的四分之一,是中国面积最大、交界邻国最多、陆地边境线最长的省区。
新疆古称西域,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是各民族迁徙融合的走廊,是"一体多元"文化和东西方文明交融的地区,自古以来就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各族人民和睦相处、休戚与共,共同开发、建设、保卫祖国的边疆,创造了灿烂的文化,推动着历史的文明进步。公元前138年,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西汉政权与西域各城邦建立了联系。公元前60年,西汉政权在乌垒(今轮台县境内)设立西域都护府,自此西域正式列入汉朝版图。清乾隆后期改称西域为新疆(意为故土新归),1884年正式建立新疆省,省会迪化(今乌鲁木齐市)。1949年9月25日,新疆和平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新疆,开创了新疆历史发展的新纪元。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首府设乌鲁木齐市(蒙古语意为优美的牧场),从此掀开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历史新篇章。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共有55个民族成份,其中世居民族有维吾尔、汉、哈萨克、回、柯尔克孜、蒙古、塔吉克、锡伯、满、乌孜别克、俄罗斯、达斡尔、塔塔尔等13个。截至2014年末,新疆总人口2298.47万人,其中少数民族约占63%。目前,全区辖有14个地州市,其中包括5个自治州、6个地区和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吐鲁番3个地级市;有68个县、24个县级市、12个市辖区,其中包括6个民族自治县、8个自治区直辖县级市、33个边境县(市);有868个乡镇,其中包括42个民族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辖有14个师、176个农牧团场,总人口约270万人。
新疆的地貌可以概括为"三山夹两盆":北面是阿尔泰山,南面是昆仑山,天山横贯中部,把新疆分为南北两部分,习惯上称天山以南为南疆,天山以北为北疆。南疆的塔里木盆地面积52.34万平方公里,是中国最大的内陆盆地。位于塔里木盆地中部的塔克拉玛干沙漠,面积约33万平方公里,是中国最大、世界第二大流动沙漠。贯穿塔里木盆地的塔里木河全长2486公里,是中国最长的内陆河。北疆的准噶尔盆地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是中国第二大盆地。准噶尔盆地中部的古尔班通古特沙漠面积约4.8万平方公里,是中国第二大沙漠。在天山东部和西部,还有被称为"火洲"的吐鲁番盆地和被誉为"塞外江南"的伊犁谷地。位于吐鲁番盆地的艾丁湖,低于海平面154.31米,是中国陆地最低点。新疆水域面积5500平方公里,其中博斯腾湖水域面积992平方公里,是中国最大的内陆淡水湖。片片绿洲分布于盆地边缘和干旱河谷平原区,现有绿洲面积14.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8.7%,其中天然绿洲面积8.1万平方公里,占绿洲总面积的56.6%。
新疆属于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降水稀少、蒸发强烈,年均降水量154.4毫米。境内山脉融雪形成大小河流570多条。冰川储量2.13万亿立方米,占全国的50%,有"固体水库"之称。水资源总量727亿立方米,居全国前列,但单位面积产水量仅为全国平均的六分之一。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衡,资源性和工程性缺水并存。新疆土地资源丰富,全区农林牧可直接利用土地面积10亿亩,占全国农林牧宜用土地面积的十分之一以上。现有耕地6180多万亩,人均占有耕地2.69亩,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天然草原面积7.2亿亩,占全国可利用草原面积的14.5%,是全国五大牧区之一。新疆全年日照时间平均2600-3400小时,居全国第二位,为特色优势农产品种植提供了良好的自然条件。
新疆生物资源种类繁多、品种独特。野生植物达3850余种,麻黄、罗布麻、甘草、贝母、党参、肉苁蓉、雪莲等分布广泛,品质优良。果树资源丰富,其中优良品种300余个,自古以来就有"瓜果之乡"的美誉,吐鲁番葡萄、库尔勒香梨、哈密瓜、阿克苏苹果以及遍布南疆的红枣、核桃、杏、石榴、无花果、巴旦木等名优特产享誉国内外。野生动物近700余种,占全国的11%。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116种,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其中包括蒙古野马、藏野驴、藏羚羊、雪豹等国际濒危野生动物。
新疆矿产种类全、储量大、开发前景广阔。截止2014年底,发现的矿产有142种,占全国已发现矿种的82.56%;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种有99种,储量居全国首位的有8种,居前五位的有41种,居前十位的有63种;原油探明储量50.65亿吨,天然气探明储量2.25万亿立方米,煤炭探明储量3678.15亿吨。据全国第二次油气资源评价,新疆石油预测资源量209.2亿吨,占全国陆上石油资源量的30%;天然气预测资源量11万亿立方米,占全国陆上天然气资源量的34%。煤炭预测储量2.19万亿吨,占全国预测储量的40%。铁、铜、金、铬、镍、稀有金属、盐类矿产、建材非金属等蕴藏丰富。
新疆幅员辽阔,自然景观神奇独特,著名的景区有高山湖泊—天山天池、人间仙境—喀纳斯、绿色长廊—吐鲁番葡萄沟、空中草原—那拉提、地质奇观—可可托海以及喀什泽普金胡杨景区、乌鲁木齐天山大峡谷等。在5000多公里古"丝绸之路"的南、北、中三条干线上,分布着数以百计的古文化遗址、古墓群、千佛洞等人文景观,其中交河故城、楼兰遗址、克孜尔千佛洞等蜚声中外。截至2014年末,共有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160个,其中5A级景区8个。新疆民族风情浓郁,各民族在文化艺术、体育、服饰、居住、饮食习俗等方面各具特色。新疆素有"歌舞之乡"美称,维吾尔族的赛乃姆舞、刀郎舞,塔吉克族的鹰舞,蒙古族的沙吾尔登舞等民族舞蹈绚丽多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疆工作,作出重大战略部署。2014年5月,中央召开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新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主攻方向和政策措施,为新时期新疆工作提供了总指针、总遵循。为深入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召开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新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19个援疆省市、中央部委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紧密结合新疆实际,全力推进一系列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重大举措的落实,促进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保持了新疆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2014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9273.46亿元,增长10%,增速位居全国第4位,比2009年增长69.4%;人均生产总值40648元,增长8.4%,比2009年增长 59.3%。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比例由2009年的17.8:45.1:37.1调整为2014年的16.6:42.6:40.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744.79亿元(不含农户),比2009年增长2.6倍;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82.34亿元,比2009年增长2.3倍;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317.79亿元,比2009年增长1.5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36.50亿元,比2009年增长1.1倍。
( ——农牧业现代化加快发展。全面提升农牧业现代化水平,确立了粮食、棉花、特色林果业、畜牧业和区域性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六大产业发展新格局,现代农牧业基地建设、加工转化、市场开拓、科技支撑能力得到提高。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744.01亿元,比上年增长6.8%。粮食总产1390.81万吨,实现"七连增";棉花总产451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73%;特色林果面积达到2200万亩,总产达到920.12万吨;畜牧业总产值651.2亿元,肉类、奶类、禽蛋总产量分别达到149.1万吨、150.7万吨和30.52万吨。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现有国家、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94家,其中国家级33家;建成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4家,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园区26家。农业机械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超过82%。番茄、红花、啤酒花、黑桑椹、亚麻、枸杞、沙生麻黄、甘草、肉苁蓉等特色农产品享誉国内外。农业节水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累计建成农业高效节水面积4100多万亩。农产品营销模式不断创新,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现代物流配送等新型业态加快发展。
——新型工业化加速调整。加快优势资源转化步伐,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化工、轻工、纺织、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煤炭等工业发展迅速,初步构建起了符合新疆实际的现代产业体系。2014年完成工业增加值3179.6亿元,比2009年增长75.6%;规模以上非石油工业增加值1641.33亿元,比2009年增长1.4倍。全年原油产量2875.28万吨,比2009年增长14.4%;天然气产量296.70亿立方米,比2009年增长20.9%;原油加工量2644.4万吨,比2009年增长41.8%。电解铝产量426.8万吨,比2009年增长77倍;发电量2090.94亿千瓦,比2009年增长2.7倍。地方参股油气合作开发和油气大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克拉玛依云计算产业园区建设和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步伐加快。
——新型城镇化扎实推进。国务院正式批准《新疆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2012—2020年)》编制完成并加快实施,目前已完成12个地州域城镇体系规划,24个城市、68个县城、785个乡镇总体规划和8839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截止2014年末,新疆城镇人口1058.91万人,城镇化率达46.07%,比2009年提高6.22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684.52元,比2009年增长89.6%。城市燃气普及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97.3%、81.9%和37.5%。现有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五家渠市等19个国家园林城市(县城),35个自治区园林城市;喀什市、吐鲁番市、伊宁市、特克斯县、库车县等5个市、县被列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奎屯市等5个城市被列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基础设施现代化步伐加快。截止2014年,全区铁路营业里程5760公里,比2009年增加1922公里。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全线贯通,新疆跨入高铁运营新时代。公路营业里程增至17.55万公里,比2009年增长16.5%。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4316公里,五年新增3473公里。民航里程增至21.18万公里,比2009年增长39%,目前运营机场16个,开通国际国内航线184条,与15个国家81个城市通航,不仅成为我国拥有公共运输机场最多的省区,也是我国面向中西亚的航空枢纽中心。输油(气)管道里程达到12367公里,比2009年增加了1132公里。2010年11月,新疆电网与西北电网实现750千伏联网, 2013年哈密至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建成投运,同年新疆电网与西北电网联网第二条750千伏通道建成投运,形成了"疆电外送"三条输送通道的格局,2014年实现疆电外送175亿千瓦时。邮政基础设施水平全面升级,建成以光缆为主、数字微波和卫星通讯并行的现代化传输网络,形成覆盖城乡、通达世界的公用电信网和现代邮政网络。
——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发展理念,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制度,加强重要规划、重大项目水资源论证。持续推进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工程、天山北坡谷地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工程、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叶尔羌河防洪治理工程、额尔齐斯河生态补水工程、博斯腾湖等湖泊生态保护试点和伊犁河、额尔齐斯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抓好天然林保护和草原禁牧、休牧。推进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治理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启动实施全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截止2014年底,全区绿洲森林覆盖率28.3%,较2009年增加4.92个百分点;五年年均人工造林面积250万亩以上。全区拥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1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18个,保护区总面积约为1968.93万公顷,占全区面积的11.8%。天山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的73.4%,首府乌鲁木齐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的85%。
——全方位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作为我国向西开放的前沿,与世界各国特别是周边国家的经济交流与合作不断加深。2014年外贸进出口总额276.69亿美元,比2009年增长1倍。现有一类口岸17个、二类口岸12个,是全国拥有口岸数量最多的省区之一。其中,阿拉山口口岸、霍尔果斯口岸是我国仅有的两个铁路、公路、输油气管道三位一体的国家一类口岸。现有国家级园区20家,其中包括:乌鲁木齐、石河子、库尔勒、奎屯—独山子、准东、甘泉堡、五家渠、阿拉尔8个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3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伊宁、塔城、博乐、吉木乃4个边境经济合作区,喀什、霍尔果斯2个经济开发区以及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2014年,全疆星级饭店404家;全年接待旅游总人数4952.69万人次,其中接待入境旅游150.17万人次,国内旅游4802.52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650.07亿元。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出台《关于推进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2014—2020年)》,确定加快推进"三通道"(能源、交通、通信综合大通道)、"三基地"( 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大型风电基地)、"五大中心"( 区域性交通枢纽中心、商贸物流中心、金融中心、文化科教中心和医疗服务中心)、"十大进出口产业集聚区"(机械装备、轻工产品、纺织服装、建材产品、化工产品、金属制品、信息服务、油气资源、矿产品、农产品)建设,一批对核心区建设全局具有引领作用的重大基础项目和产业发展项目启动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实现良好开局。
——社会事业稳步发展。教育优先战略不断推进,全区有各级各类学校9230所、在校生473.4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65.1%;各类学校专任教师33.82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专任教师占56.6%;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838所,在校生21.26万人,教职工1.77万人,基本形成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双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具有地域特色的完整教育体系。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明显。全区建立42个国家和自治区级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370家。各类文化事业得到迅速发展,全区文化文物机构1858个、艺术表演团体109个、文化馆117个、公共图书馆107个、博物馆82个、农家书屋17000多个。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是我国唯一的国际舞蹈艺术盛会,自2008年起已成功举办三届。广播和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6.5%和96.9%。医药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进一步巩固,基本实现了所有县(市)有医院、卫生防疫站和妇幼保健机构,乡(镇)有卫生院,村有卫生室。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
——民生工程进展顺利。自2010年开始,连续五年开展"民生建设年"。民生建设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每年保持在70%以上。2014年实施了25类100项重点民生工程,全区财政用于民生支出2355.3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1%。目前,已累计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124.4万套,建成87.08万套;开工建设安居富民工程126.23万户、竣工123.27万户;建成定居兴牧工程21.7万户。建立起了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各类社会保险待遇。提高了低保补助标准,向216万低保对象发放生活补助50多亿元。启动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生活不断改善。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14元,比2009年增长7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724元,比2009年增长1.1倍。
新疆是我国五个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之一。自治区成立60年来,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党的民族政策,充分保障了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形成、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一大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管理人才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活跃在行政管理以及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各个领域。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得到充分尊重。目前,在新疆各类教育中,均有多种少数民族语言的教学。其中,基础教育阶段采用了维吾尔、汉、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锡伯、俄罗斯等7种语言进行教学。报纸、期刊用多种少数民族文字出版发行。广播电台、电视台用多种语言播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继承和发展。古代文学巨著《福乐智慧》、《突厥语大词典》和历史史诗《格萨尔》、《江格尔》、《玛纳斯》等一批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发扬光大。目前,我区已拥有维吾尔木卡姆艺术、柯尔克孜史诗《玛纳斯》、维吾尔族麦西热甫3项世界级非遗项目。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1983年以来,自治区把每年5月作为民族团结教育月,已连续开展33年。马克思主义"五观"、"五个认同" 、"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促进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新疆历史上就是多宗教并存的地区,主要有伊斯兰教、佛教(藏传、汉传)、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道教6种宗教。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充分保障了各族群众宗教信仰的权利。目前,全区有各级爱国宗教团体102个,宗教活动场所2.4万余座,其中,伊斯兰教清真寺2.4万座,宗教教职人员2.9万名,充分满足了信教群众宗教活动的需要。1987年,自治区成立了学制5年的宗教高等学府---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承担每年轮训2000多名宗教人士的任务。规范宗教典籍出版发行,先后出版了维吾尔、哈萨克、汉等多种文字版本的《古兰经》、《布哈里圣训》、《默罕默德传》、《新编卧尔兹演讲辑》等伊斯兰教典籍和一些佛教经典。宗教问题与经济、政治、文化、民族、社会生活紧密相连,宗教的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长期性特点突出。近年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原则,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自治区人大颁布并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供了政策法规依据。大力培养爱国宗教人士队伍,支持爱国宗教人士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抵制极端,促进宗教和谐,发挥了广大爱国宗教人士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特殊作用。
对口支援新疆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新疆发展、增进民族团结、维护新疆稳定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和部署。自1996年开始,中央、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19个援疆省市已向新疆选派了8批1万多名援疆干部,在科技援疆、文化援疆、教育援疆、人才援疆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2010年4月,中央决定实施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确定由我国东中部19个省市对口支援新疆12个地州、82个县市和兵团12个师,开启了新一轮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人才等全方位对口援疆。截止2014年底,19个对口援疆省市共实施援疆项目4139个(不含兵团),拨付援助资金470亿元,70%以上用于民生建设,其中2014年援疆项目开工1106个,到位资金110.1亿元;累计引进落实经济合作项目4880个,引进资金6825.98亿元,其中2014年落实经济合作项目2202个,引进资金2282.95亿元。19个省市对口援疆项目和经济合作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受援地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了当地就业,提高了城乡居民收入,使新疆各族群众享受到了援疆项目带来的实惠,真切地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当前,全区上下正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三大历史机遇",把中央的亲切关怀、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援变成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全力推进新疆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今后一个时期,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团结带领全区各族群众,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以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基础,以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为重点,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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